(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鼓励“零工经济”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强化就业前准备活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团市委、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挖掘基层就业岗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九、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退役军人局、团市委、唐山人才发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优化农民工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唐山人才发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就业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市老龄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提升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发挥公共实训基地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打造数智就业创业平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唐山人才发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完善“家门口”就业创业服务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培育劳务中介市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十八、降低就业创业成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建设就业创业环境友好型社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二十一、开展创业政策进校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