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和引导科技类社会团体更好发挥学术自律自净功能和作用,科技部、民政部、中国科协联合开展科技类社会团体加强学术自律自净专项行动,(二)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制定完善各领域科研活动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所主管科技类社会团体参照相关部门提供的自律公约示范指引文本,(三)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接受委托开展学术调查,支持科技类社会团体参与科研活动行为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制定等工作,(四)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制定实施学科学术评价规范,各业务主管单位组织所主管科技类社会团体结合本学科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特点,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组织所主管科技类社会团体在奖项评选、人才举荐、院士推选、委托项目评价、青年支持工程等科技评价活动中实施规范,(五)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常态化开展科研作风学风、科研诚信等教育,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支持所主管科技类社会团体常态化开展职业道德和学风教育,宣传科研诚信、科技伦理、作风学风等相关要求,将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状况作为对科技类社团考核、评价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科技类社会团体促进学术自律自净的典型经验,科技部、中国科协将持续开展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状况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