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扬州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扬州市江都区规划发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补项目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共5天,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举报电话:0514–86551502,0514-86553951,附件:扬州市江都区规划发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补项目库扬州市江都区规划发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补项目库.xlsx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