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诸政办发〔2023〕5号)及《关于公布2023年新认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名单的通知》(浙科发高〔2023〕56号)、《关于认定2023年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关于认定》(绍市科〔2023〕48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培育建设名单的通知》(绍市科〔2023〕50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和培育建设名单的通知》(绍市科〔2023〕51号)等文件,我市共有4企业入选省企业研究院、27家企业入选省高企研发中心、1家单位入选绍兴市新型研发机构、3家单位入选绍兴市重点实验室、63家企业入选绍兴市企业研发中心,拟奖励资金共计1125万元,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至2月1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书面向我局反映,其中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科室:市科技局秘书科电话:0575-87025221,0575-89089379地址:诸暨市浦阳路18号附件:2023年度诸暨市各级研发机构拟奖励清单.docx诸暨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