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室)起草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策草案(行政规范性文件),自2022年4月1日起通过本局门户网站、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公众意见0条,我局共采纳0条,未采纳0条,同时,于2022年4月2日向部分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发出了书面征求意见函,共收到意见2条,我局共采纳0条,未采纳2条,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11日征求意见汇总表公众或单位修改意见采纳情况未采纳理由四川泸州三溪酒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议选择第三档未采纳我局结合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运行、职工工资增长、物价变动等情况,以及结合其他市州选档执行情况拟作出选择第二档的建议四川海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议选择第三档未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