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市商标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沈阳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本文件从2024年1月25日至2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2月25日前反馈至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刘晓光电话:024-24011129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邮编:110016附件:沈阳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意见征集姓名:*身份证:*职业:请选择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工人农民学生医生教师律师文体人员现役军人自由职业者个人经营者无业人员退(离)休人员其他*联系电话:*邮箱:*意见:*验证码:看不清换一张*提交重置意见征集已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