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建立集美区建筑行业企业名录库的通知》(集建建〔2022〕7号)及《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关于延长集美区建筑行业企业名录库有效期的通知》(集建建〔2023〕16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更新2023年度区级建筑行业企业名录库(包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库标准1.建筑业:按照2023年度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且厦门信用评价等级BB+及以上等级、具备相应资质、产值税收、注册地在我区的企业可提交入库申请,2.工程科学和技术服务业(包括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等):按照2023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具备相应资质、产值税收、注册地在我区的企业可提交入库申请,二、申请材料请满足以上入库标准且有意愿入库的建筑业企业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加盖企业公章):1.《入库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相关资质证书,4.2023年度产值或营收证明,三、材料报送地址及要求1.申请材料报送至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813室,地址:集美新城诚毅大街1号8楼,2.同时将《入库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4313000@qq.com,3.报送时间截止至2月23日,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附件:入库申请表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