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办法》《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各县(市、区)、相关市直单位的筛选推荐、专家初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非遗保护局际联席会议审议等程序,拟推荐72个项目列入市五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拟推荐158人评为市六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现将拟推荐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扬州市文广旅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同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秋雨东路29号,邮编:225100,附件:附件1: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拟推荐新增项目名单及第五批市级扩展项目名录拟推荐新增项目名单.docx附件2:第六批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DOC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