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02号)等文件精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实行“免申即享”模式,对参保企业2022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30%返还,本批次有万升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等105家企业符合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公示期间,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同时企业已确认享受稳岗返还资金的,将按程序发放稳岗返还资金,0595-23882664(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件1.2022年度永春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情况汇总表(第一批)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