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长垣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长政办〔2024〕3号),为了更好的推进“质量强市”活动深入开展,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企业追求卓越绩效,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按照新的《长垣市市长质量管理办法》开展2022-2023年度长垣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现将评审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3月24日,二、申报范围全市农业种植养殖、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行业中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三、申报条件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长垣市辖区内注册登记,(二)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四、评审原则长垣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五、奖项设置根据《长垣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六、评审依据依据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长垣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标准规范和相关要求进行评审,七、申报要求(一)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和优先推荐所分管行业中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及标准化良好行为AAA级、质量诚信体系建设AAA级确认的优秀企业,(二)企业填报《长垣市市长质量奖申请书》一式三份,联系电话:0373-8917061联系人:王星刘永康附件:长垣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docx长垣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