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滨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滨教办发〔2021〕4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并就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严格按照《目录》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目录》是做好政务公开特别是主动公开工作的基本遵循,各科室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动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二、切实对《目录》条目进行动态调整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局门户网站将根据《目录》调整情况进行改版,三、适时做好内容的日常保障工作各科室要按照《目录》每个条目的责任分工,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切实发挥局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平台作用,《目录》内容的日常保障将使用内容管理系统,各科室要将《目录》中每个条目的内容保障责任明确到人,要在信息更新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目录中的相关信息,要于每年(季度、月)固定时间更新目录中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