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办理企业资质审批业务的通知川建审函〔2024〕173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厅开发建设了新“企业资质审批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决定暂停办理相关资质审批业务,暂停受理建设工程企业(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资质的新办、增项、升级、注销、分立合并等业务,暂停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新办、延续、注销等业务,二、自2月2日17:00起,暂停受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报送、专业作业企业备案以及各类企业资质变更、遗失补办等业务,请于2月2日17:00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延期业务,我厅发布已受理审批事项最后一期“公示”,2月2日,2月6日17:00前,亟需办理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报送等事项,六、3月1日9:00新系统上线,恢复相关资质审批业务办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