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申报工作,填写《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附件2),于2024年1月28日前将《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直接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审遴选后形成《网络安全保险典型服务方案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制定《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附件3),并制定《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附件4),将《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纸质版(一式5份)及电子版光盘(可编辑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一式3份)直接报送至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01室),(四)入选试点后,请按时做好试点资料的报送工作,并对试点进展、网络安全保险产品创新、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实施等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4号)2.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3.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4.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行业企业)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月23日(联系人:张兵,联系电话:0763-336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