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促进就业创业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和有效性,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广财社〔2012〕5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现将旺苍县2023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2023年度中省下达我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累计2791.00万元,省级下达365.00万元,全年累计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出2823.37万元,其中职业培训补贴235.84万元,就业见习补贴80.97元,创业补贴14.00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203.7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5.28万元,特此公示,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