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白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占用儋州市大成镇调南村委会和国营八一农场0.3579公顷林地,其中Ⅲ保护林地0.0238公顷、Ⅳ级保护林地0.3341公顷,用于建设白沙县阜龙乡100MWP农光电站项目配套110KV线路路径走廊,拟使用林地权属为集体和国有,为了公开、公正地维护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示上述使用林地情况,公告日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月23日起至2024年1月27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附上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特此公示附件:儋州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局部图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