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食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工信〔2023〕204号),组织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一)2023年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的企业,(二)申报企业不存在《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不予资助的情形,二、资助方式与标准对2023年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的,四、监督管理受资助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需要受资助单位提供有关数据或信息的,五、纪律声明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奖励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委托推荐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奖励项目申报,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插手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六、联系方式(一)申报咨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工业科,电话:22229720,电话:22231601,附件:2024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奖励申请表附件:2024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奖励申请表.docx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