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2024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中央财政对地方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按规定给予补助,推动快速提升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示范项目要围绕强服务、提技能、稳就业,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省级政府负责示范项目的统筹谋划、统一推进、组织申报,申报文件应附实施方案、资金安排、绩效目标表,要一并报送2022年示范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示范项目城市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和2023年示范项目执行情况,(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组织对各省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择优选择服务就业人口数量多、工作基础扎实、思路创新有效、改革积极性高、引领作用强的地市实施示范项目,落实地方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主体责任,省级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实施条件、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测算等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切实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提升,邮箱:jysmohrss@163.com附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财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4年1月17日附件下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