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21年度长春市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专项-创新类”执行期满项目进行了评估论证,现将项目验收结论予以公布,公示期1周,各项目承担单位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复议申请,异议受理处室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企业服务处,公示期:2024年1月22日—1月29日受理处室:长春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企业服务处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76—1房间(华新街700号)联系电话:887772852024年1月22日附件:2021年度长春市“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专项-创新类”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