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平桥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农转用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定的农转用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农转用范围农转用范围为肖王镇许岗村等,二、土地现状农转用土地总面积0.4162公顷,三、农转用目的拟农转用土地用于实施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农转用土地情形,四、补偿方式和标准1、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农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肖王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七、异议反馈渠道被农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肖王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的,公告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21日,平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