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存量低效空间更新改造和转型升级,现开展2024年度支持改造提升存量空间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含31个重点发展组团)的园区、老旧厂房投资改造或建设单位,二、支持内容支持合理开发利用中关村示范区分园存量空间资源,3.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参与中关村示范区分园存量空间盘活利用的设计、改造、运营等,三、支持条件1.项目应为近2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改造提升存量空间项目,项目应用于产业园区建设,2.项目应位于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含31个重点发展组团),五、受理方式项目申报单位填写《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改造提升存量空间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选择"中关村政策资金"中"支持改造提升存量空间"申报方向,六、其他事项1.各分园管委会负责对本园区内申报项目进行推荐,2.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内容的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3.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2.分园管委会项目推荐联系电话见附件3,附件: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改造提升存量空间项目申报书》2.分园推荐函3.分园管委会联系名录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