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22【字号:大|中|小】根据《关于做好我市驻军部队未就业现役军人随军配偶货币化生活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2]146号)文件精神,现将庄河市7名符合条件的未就业现役军人随军配偶货币化补贴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向庄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举报内容要真实、有效、具体,并附举报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举报电话:89725661,庄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1月22日附件下载(附件)庄河市未就业现役军人随军配偶货币化补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