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管理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我省2023年第三至五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制作完成并由各单位代为发放,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企业领取证书,确保证书发放及时到位,一、领取时间及地点各认定企业在2024年2月20日前到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领取证书,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二、领取证书需携带材料企业领取证书时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及企业介绍信,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高庆联系电话:029-87292778附件:1.领取证书联系方式及领取地址.docx2.企业介绍信模板.docx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