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2024〕第1号为规范用地报批工作,准确拟征收土地地类,结合地类一致性调查结果,现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3〕第25号)中第三项相关事宜调整公布如下:北街村拟征收地类中其他农用地0.0849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0.0849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单位:公顷):乡镇(街道)村(委员会)合计耕地林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小店镇王连屯村0.50770.43800.0697北街村2.05421.96930.0849共计2.56192.40730.06970.0849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仍以2023年11月22日红旗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3〕第25号)为准,特此说明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