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或组织:根据《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4年度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以下简称“经开区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按照《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评定标准细则》进行评审,二、申报时间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三、申报条件(一)经开区质量奖为自愿申报,(二)申报经开区质量奖的组织,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近三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合格,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相关行业规定认定)及重大质量投诉,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办)提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申报意向表》(附件1),申报组织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主管部门、综保区(龙潭)管理局、新港高新园管理办公室推荐,向我办提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申报表》(附件2)、《申报组织卓越绩效标准辅导情况说明》(附件3)以及申报表“填报说明”中规定自我评价报告、证实性材料(一份),五、其他事项联系方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办),本通知及附件、有关经开区质量奖评定的文件可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jjkfq.nanjing.gov.cn/)查询和下载,附件:1.2024年度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申报意向表2.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申报表3.申报组织卓越绩效标准辅导情况说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