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工作重点实验室、数学中心和野外站绩效评估工作由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组织指导,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估,具体评估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另行通知,请各依托单位认真组织相关平台做好迎评工作,(三)重点实验室、数学中心和野外站的开放运行时间,起始时间为获认定日期,截止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四)根据各平台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桂科组字〔2023〕1号)相关要求,具体要求如下:1.依托单位组织相关重点实验室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子系统即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gkg.kjt.gxzf.gov.cn),2.评估材料提交时间请各依托单位于2024年3月5日前组织相关重点实验室完成评估材料填报,具体要求如下:1.依托单位组织相关数学中心按要求填报相关评估材料,2.评估材料提交时间请各依托单位于2024年3月5日前组织相关数学中心完成评估材料填报,具体要求如下:1.依托单位组织相关野外站通过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信息系统(211.97.79.5:8188),2.评估材料提交时间请各依托单位于2024年3月5日前组织相关野外站完成评估材料填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