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17日关于促进漳浦县电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促进全县电商的发展,(二)漳浦县电商示范产业园企业入驻租赁费补助奖励对新入驻漳浦县电商示范产业园的电商及其相关企业,(租赁费补助奖励与本文其他条款奖励可享受叠加)二、快递费补助奖励政策有效期内,针对纳入县统计局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适当快递费补助奖励,补助标准:年度快递费在10万元(含)以上,每家企业最终快递费补助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年,全县快递补助奖励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年,按照全县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快递费占比进行补助,申报上一年度快递费补助奖励,(该奖励与本文其他条款奖励可享受叠加)(二)跨境电商交易额奖励按省、市有关政策执行1.申请奖励的企业均需纳入县统计局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9710、9810报关单方式不限制申报口岸和货运口岸;4.申请奖励的企业均需提供海关出口数据相关材料,已享受漳浦县年度跨境电商扶持项目资金奖励、年度电商专项资金奖励的企业不得再重复申报同类型补助奖励,自本措施印发之日,《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漳浦县电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浦政办规〔2023〕3号)同时废止,二、示范园申报材料1.《漳浦县电商示范产业园奖励申报表》(由县工信局提供模版),三、租赁费补助申报材料1.《漳浦县电商示范产业园企业入驻租赁费补助奖励申报表》(由县工信局提供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