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鼓励企业连续生产一、补贴对象符合2024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月份用电量的50%等条件的东莞市规上工业企业,三、政策有效期截至2024年3月31日,(三)政策有效期截至2024年3月31日,(二)奖励标准对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二)奖励标准对规模以上文体娱乐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三)支持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四)政策指引发布渠道东莞市商务局官网(http://dgboc.dg.gov.cn/),(五)政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二)支持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四)政策指引发布渠道东莞市商务局官网(http://dgboc.dg.gov.cn/),(五)政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三、奖励标准1.2024年2月12日至2024年2月17日期间返岗的补贴标准为300元/人,2.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0日期间返岗的补贴标准为200元/人,用户在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期间连续驻留东莞可参与本次活动,六、政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蓝小姐赵小姐联系方式:0769-21661070政策原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春节前后暖工稳产促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