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第四批)的通知》,现将我市企业名单(第四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列入名单的企业应尽快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于1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23年内,仍可申请进入2023年享受政策企业名单,(三)名单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申请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四)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名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一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名单内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