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2023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的通知》(闽农合函〔2023〕26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东山县2023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建设项目由东山县康美镇林秋种养家庭农场承担,实施黄晶果推广基地建设,由于该农场自身原因,主动放弃实施基地建设项目,为确保我县闽台农业融合推广基地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调整为东山县锦茶种植家庭农场实施的台湾莲雾推广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示范种植台湾莲雾35亩,配套建设基地路沟渠及喷灌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1.5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给予省级资金补助15万元,公示期7天(2024年1月18日—1月24日),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6-5885101东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18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