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甬政办发〔2023〕61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决定将2023年宁海县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情况(第一批)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和来电反映(举报电话:0574-59979533,通讯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气象北路77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1室,邮政编码:315600)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有明确的具体内容,为方便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1月18日起至2024年1月24日止,2023年宁海县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公示(第一批).xlsx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