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鼓励园区运营商推动园区广告企业创新发展,园区广告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上一年度每增加5000万元的,给予运营商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运营商奖励10万元,再奖励10万元,园区内广告及关联产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增速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广告营业收入增幅的,给予运营商奖励10万元,再奖励10万元,鼓励园区运营商推动园区广告企业积极为地方作贡献,给予运营商10万元奖励,再奖励10万元,鼓励园区运营商积极引进广告及关联性行业组织或协会落地园区,分别给予运营商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