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4〕6号)的文件要求,二、申报项目及资料(一)“一般企业类”申报材料1.《“一般企业类”业务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由保险公司填写),2.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一般企业类”申请表(附件3,4.保险费全额发票(复印件),6.与申报企业相关的发票清单汇总表(电子版,由保险公司汇总提供),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gd.gsxt.gov.cn)查询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纸质版),(二)“普惠平台类”申报材料1.经“普惠平台类”企业盖章的保单文件(复印件),2.“普惠平台类”企业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3.保险费全额发票(复印件),由保险公司汇总提供),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gd.gsxt.gov.cn)查询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电子版,由保险公司汇总提供),附件:1—4.pdf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2024年1月15日(联系人:文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