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辽宁省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辽交运〔2023〕256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有关企业提交的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开展了集中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拟确定辽宁省第一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4日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邮编:110003联系电话:024-23252829,附件1辽宁省第一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