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领域补短板)项目下拨我市7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1月—2024年6月,原计划该资金整合使用,后因没有合适的项目,资金未被整合,现拟对产能提升购置生产加工设备的企业进行补助,具体事项如下:1、补助对象:域内长春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工商部门注册3年以上,未列入失信惩戒对象)2、补助主体:1-2个3、补助内容:用于产能提升购置的生产加工设备4、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5、补助方式:先建后补6、完成时限:生产加工设备需于2024年6月前购置安装完成,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贴,若申报主体超过2个,按照投资额从高到低排序取前两个,项目申报情况和最终确定的实施主体将进行公示,请申报的企业于2024年1月26日前联系榆树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并填写补短板项目情况表,附件:补短板项目情况表联系电话:83637277榆树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