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金办〔2024〕5号各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桂政发〔2020〕1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直接融资激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修订)》(桂金监资〔2023〕3号)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直接融资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事项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二、申报时间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三、申报方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直接融资激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修订)》(桂金监资〔2023〕3号,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资本市场科(若邮寄请使用EMS,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12楼1209室),我办将联合财政部门初审后上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四、申请奖补事项范围新增证券期货分公司奖励、新设股权投资机构奖励、上市挂牌奖补、股权债券工具应用奖补、中介机构服务奖补等,申报奖补事项范围详见桂金监资〔2023〕3号,五、其他事项(一)自治区目前未提供书面申请文件模板,请各申请企业在申请文件中一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公司收款账户信息,(二)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直接融资激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修订)》(桂金监资〔2023〕3号).docx2024年1月15日【内容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