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及账务处理规定,拟对《龙岗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及账务处理规定(试行)》(深龙民规〔2022〕1号)进行修订,前期已征求在我区承接社工服务项目社工机构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限定时间内通过以下形式向区民政局反馈:电话:0755-28948171,邮箱:mzsgk@lg.gov.cn,地址:龙岗区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307,联系人:王晓欣,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2024年1月17日附件:1.龙岗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及账务处理规定(修订稿)2.修订说明3.社工机构意见反馈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