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溪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明溪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63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金便函(2023)57号)文件精神,拟发放2023年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合计29933.29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1月23日公示电话:0598-2813553附件:明溪县2023年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花名册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