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奖励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2024〕1号),现将我市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项目范围推荐项目应满足辽宁省科学技术奖的相关要求外,同时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以及第一完成单位须在大连内,各推荐单位需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专家提名及具备单独提名资格单位的项目(人选)不再作为市提名项目(人选)提名,各推荐单位认真组织筛选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人选,推荐项目(人选)须在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和工作单位以及完成单位(科技进步奖)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符合《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的规定要求,申报单位按照《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手册》要求,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四、申报时间1.申报单位将公示材料电子版(公示截图、公示内容word材料)、申报书主件电子版报送至推荐单位,网上填写申报材料,2.推荐单位于1月29日前将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扫描版、申报书电子版、公示材料电子版(公示截图、公示内容word材料)发送至市科技局邮箱dlskjjcgc@126.com,3.推荐单位组织项目按要求下载打印、提交与网络申报材料一致(包括提名书与附件材料)的纸质材料,五、联系方式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联系电话:39989850电子邮箱:dlskjjcgc@126.com联系地址: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4房间)附件:1.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zip2.附件2关于推荐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候选项目的函.doc3.附件3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doc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