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现将《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9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精神,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孵化载体”)是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负责省级孵化载体的认定或备案管理工作,第二章功能定位第四条孵化载体功能如下:1.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是为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提供包含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等在内的各类创新创业场所,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3.加速器的主要功能是为高成长科技企业提供满足企业加速成长的发展空间,2.拥有≥300m2服务场地或提供创业工位≥20个,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每10家入驻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第六章省级孵化载体备案或认定程序第十条省科技厅负责开展省级孵化载体的备案或认定工作,为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前期的多方位服务,附件:名词解释附件:名词解释一、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