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高新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发〔2023〕15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发〔2023〕1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企沟通圆桌会议机制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55号)等文件精神和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中共楚雄州委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暨全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决定建立楚雄州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企沟通圆桌会议机制,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涉及州直有关部门、单位事权的困难和问题,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二、成员单位圆桌会议由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州投资促进局、州能源局、州金融办等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州人民政府领导共同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副召集人、分管领导为成员,圆桌会议下设办公室在民营经济牵头单位,圆桌会议成员单位可通过各部门和单位现有的机制、渠道、平台收集意见建议,州人民政府领导不定期召开圆桌会议,会议方案由州人民政府领导明确的分管联系成员单位牵头负责,对有违现行法规政策或确实存在困难暂无法解决的诉求,将有关重要情况报州人民政府领导,会议牵头单位要将州人民政府领导召开的圆桌会议情况、问题清单、工作进展等及时报送圆桌会议办公室,圆桌会议办公室对企业反映问题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