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峨眉山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2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2023〕-596号)及《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16〕313号)文件要求,一、决策事项基本情况(一)事项名称:峨眉山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三)评估主体: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四)决策内容:峨眉山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包括房屋重置价标准、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零星林木补偿标准、成片林木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二、公众意见征求内容意见征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对本决策事项的意见与建议,三、公示说明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评估主体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2.公众对本决策事项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评估主体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四、联系方式(一)评估主体单位: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付先生,联系电话:0833-5486693,(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千分尺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833-2411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