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石墨烯清洁取暖替代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相关区、县(市)对2022年度石墨烯清洁取暖替代改造项目组织了验收,根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石墨烯清洁供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中央补助资金用于石墨烯清洁取暖替代改造项目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哈清洁取暖办〔2023〕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区、县(市)拟定的资金补助项目由市发改委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发改委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信息、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企业名义反映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1月20日受理部门:市发改委受理时间:8:30-11:30,13:30-16:30联系方式:电话84664130,邮箱hfgwzc@126.com附件:1.附件1.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石墨烯清洁供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中央补助资金用于石墨烯清洁取暖替代改造项目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哈清洁取暖办〔2023〕3号)2.附件2.关于报送2022年度实施石墨烯清洁取暖替代改造试点项目的通知3.附件3.哈尔滨市2022年度石墨烯清洁取暖替代改造项目补贴资金分配计划表(第一批)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