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推动落实《深圳市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行动方案(2023—2024年)》,为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语音识别:语音助手、语音翻译、语音搜索,(三)计算机视觉:人脸识别、图像识别、视频分析,(四)机器学习:推荐系统、广告推荐,(十)智慧农业:土壤检测、智能收割,(十一)工业制造:智能分拣、设备故障检测,(十二)机器人技术:医疗机器人、自动化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农业机器人、教育机器人等,提交至bajcjdl@baoan.gov.cn,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三、注意事项申报单位应为深圳市宝安区注册的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机构、社会组织,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资质要求,所反馈的征集信息应真实有效,特此通知,附件:人工智能企业信息表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月16日(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27301626)附件:1.附件:人工智能企业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