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商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为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的申报工作,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3〕115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本次资助项目范围包括:对外投资及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项目、对外劳务合作及相关公共服务项目,对外投资项目中方实际投资额不低于300万美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其中,对外设计咨询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企业具体申请条件、流程、材料清单等详见附件1,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认真按照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于2024年2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东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为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的申报工作,省商务厅定于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举办“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政策宣讲会”,各企业代表将参加线下分会场的会议,有关要求:一是请各镇街积极发动辖区内有意愿的对外投资企业参加宣讲会,并将参会名单于3月22日前发送至“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OA邮箱,二是请参会的企业代表收集资金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特此通知附件1: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附件2:2024年资金申报指南附表(附件3-附件6).doc附件3:关于举办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政策宣讲会的通知.pdf东莞市商务局2024年1月16日(联系人:陈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