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家政、美发、洗染企业新设或升级门店、数字化建设、中央厨房建设等基础设施软硬件投入等费用超过100万元的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补助,(三)家政平台对接建设,金额不超过2.5万元的资金补助,(四)方向(一)“企业建设及升级改造”申报主体2023年营业额应达200万元以上,三、申报项目要求(一)项目建设主体需与项目申报主体一致,(六)申报方向(一)1“新设或升级门店”的项目,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一)《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转型升级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申报方向三“家政平台对接建设”且投资额低于10万元的项目可不提供专项审计报告,(七)申报方向一“企业建设及升级改造”的项目,需提供申报主体2023年营业额佐证材料,(八)申报方向二“美食集聚区建设”的项目,需提供餐饮门店数量或营业面积占集聚区门店数量或营业面积50%以上的相关佐证材料,五、企业申报材料要求与安排申报企业请于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至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期间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提交至白云区政务中心或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科园分中心(地址详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