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湛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对我局印发的《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湛江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湛经信中小企〔2016〕314号)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经研讨,拟废止《湛江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暂行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7个工作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月24日前反馈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科(联系电话:0759-3360255,邮箱:zjgxj_zxqyfwk@zhanjiang.gov.cn),特此公示附件: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湛江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湛经信中小企〔2016〕314号).pdf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