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可持续的资金保障,一是稳定增加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坚持把乡村振兴作为财政重点保障领域,2023年本级财政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乡村振兴投入3.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5亿元的14.49%,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持乡村振兴实际投入7.3亿元,在年初预算中安排2023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202万元,高于去年同期资金专项用于脱贫户增收产业、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脱贫户和监测户缴纳医保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支出,三是不断深化财政金融互动成效,我县建立了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贷款风险补偿金账户到位财政资金1350万元,撬动银行累计发放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16225万元,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低利息、更便捷的银行贷款,有效促进新型经营主体产业持续壮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