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乡宁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说明》《关于转发<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的通知》(乡巩固振兴组〔2023〕31号)文件规定,对2023年第十批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资料进行了审核,一次性交通补贴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共9人,拟拨付资金8600元,具体情况如下:关王庙乡一次性交通补贴4人,总计5500元,光华镇一次性交通补贴2人,共计400元,枣岭乡一次性交通补贴1人,共计1000元,昌宁镇一次性交通补贴2人,共计1700元,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为10天,附件:乡宁县2023年第十批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花名册.xls电话:0357-6829128乡宁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