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8号)文件规定,经市人社局和市人力中心(经办机构)审核,确定2022年度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376户,返还资金合计5,650,305元,现公示如下:请各单位核对返还金额,如有异议请与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未享受本年度稳岗返还政策的参保单位,如符合返还条件,可尽快到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省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网厅)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74832388附件:铁岭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wps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