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和重点文艺创作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珠香办发〔2006〕30号),经文艺工作者申报,共收到音乐类、戏剧曲艺(朗诵)类、舞蹈类、美术类、书法类、摄影类、文学类作品106件,经区优秀文艺作品和重点文艺创作认定(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和认定,评定出70件作品为2021年度香洲区优秀文艺作品,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评选结果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信件或邮件向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4月3日—2022年4月10日,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2316204,联系地址:柠溪路284号香洲文化广场B区一楼,电子邮箱:932074367@qq.com,珠海市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4月2日附件:1.附件:2021年度珠海市香洲区优秀文艺作品入选名单.doc。